来源:齐鲁晚报 日期:2008年8月5日 记者 李岩侠
本报8月4日讯 日前,中山市“槟榔王”厂家所生产的抽油烟机在济南发生爆炸。事件被媒体曝光后,生产晾衣架的广东槟榔王集团却遭了殃:不少消费者质疑其产品质量和服务态度,令其市场声誉大受影响。
7月22日,一些媒体报道了济南市民贝先生家中“槟榔王”抽油烟机在使用中突然爆炸的消息。报道见报后,许多人都认为,此“槟榔王”抽油烟机与生产“槟榔王”晾衣架的广东槟榔王是一个厂家。
据广东槟榔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陈先生介绍,他所在的公司属广东槟榔王集团旗下子公司,以生产“槟榔王”牌晾衣架闻名,从来不生产家用电器。而发生爆炸的抽油烟机是由中山市一家名为中山槟榔王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简称中山槟榔王),槟榔王是其企业名称。因质量问题等,中山槟榔王多次被媒体曝光。
每一次中山槟榔王被曝光,都会殃及广东槟榔王。为此,广东槟榔王怒而起诉中山槟榔王侵权。今年7月,浙江省高院已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广东槟榔王所拥有的“槟榔王”为驰名商标,判令中山槟榔王停止商标侵权,赔偿损失。由于中山槟榔王没有履行法院判决,广东槟榔王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陈先生表示,此次济南消费者投诉槟榔王抽油烟机爆炸事件后,又在社会上掀起一场轩然大波。山东是广东槟榔王的重要市场,曝光事件令他们的销售和信誉大受影响。